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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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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87)要求,为深入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2017年)》,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将实施“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51日以后出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5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已作为省级重点培养和使用对象。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或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三、遴选和材料报送工作
1.遴选原则

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统筹兼顾。

2.遴选程序

省教育厅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原则,组成专家根据“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结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确定4名推荐人员。教育部社科司通过专家评审和面试答辩确定最终入选人员。

3.报送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于2015518日前报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2015年择优资助计划”。

1)“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1)一式5份;

2)每位申报人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教学型研究课题,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5份。

四、资助与管理方式

1.对入选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教育部将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连续3年每人共给予10万元资助。
2.入选者每年将研究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
3.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4.课题完成后,教育部社科司下发结项通知。

联系人:周中桅,联系电话:020-37627462,邮箱:gdgxszk@163.com

 

附件:
1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广东省教育厅

                                                                                                                                                                                                          20155月 日